清水县纪委监委用好“第一种形态”防止“一函了之”

来源:清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7

“请你就反映问题,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逐一作出说明”

“这次函询,既让我有机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反思,也为今后依规依纪办事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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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清水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紧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谈话函询后采信了结的,及时发函反馈被函询人,帮助其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对被反映人谈话函询的说明情况进行抽查核实,以提高谈话函询质量,防止出现“一函了之”现象。上半年,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121人次,占65.8%。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坚持惩防并举,聚焦日常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到纪律的约束。”清水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  马杰军  编辑 李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