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当好参谋助手
清水县纪委监委2021年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通过统计发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通报,限期整改落实。2021年共发出通报6份,督促各纪检监察室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1份。
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要求,每月对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措施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相关数据呈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阅示,为委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依据。
案件监督管理室每月对各乡镇纪委、委机关各室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个数、主动约谈次数、谈话提醒次数、报请或会同党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次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次数等日常监督情况统计汇总。同时,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谈话、查询、询问等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此外,定期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件数、给予组织措施人数、立案件数、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数、查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件数等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情况汇总分析。并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进行统计分析。2021年立案1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3人,给予组织措施210人。
“我们将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等违纪违法问题和案件的统计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不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