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纪委监委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清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4

 

清水县纪委监委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7、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8、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清水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是独立核算的一级单位,内设机构有十一室一中心,即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和效能中心,各室均为科级机构。

二、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清水县纪委2019年度总收入621.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5.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21.19万元,为纪委机关本级及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资金。2019 年决算数较2018 年决算数407.46万元增加213.73万元,增长52.5%。主要是增加纪委机关新办公楼安全维修费,精准扶贫驻村人员补助费、专案经费、办案经费资金等。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上年结转和结余21.14万元。为纪委机关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尚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2.清水县纪委机关2019 年度总支出607.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9.28万元,农林水支出8.51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清水县纪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4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及服务、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农林水支出7.67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驻村人员伙食补助费等方面的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清水县纪委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18.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79.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商品和服务及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个人及家庭生活的补助1.79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清水县纪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9.6万元,2019年度决算支出3.61万元,完成预算的3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支出3.56万元,完成预算的3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8.3%

(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42万元,比 201881.68万元,减少2.8%

(六)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2万元,其中: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2万元。

(七)2019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 年县纪委认真组织,精心准备,较好完成了计划内规定的各项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