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水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省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19-06-05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于2018年9月3日至12月16日对清水县委进行了巡视,2019年2月2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这次省委巡视,坚守政治巡视工作定位,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工作重点,既是对清水工作的“整体把脉”,也是对清水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县委班子的“政治体检”。县委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推动整改落实。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巡视整改思想行动自觉。县委始终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视的理解认识,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县委常委会始终站在“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抓整改,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林铎书记在听取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及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思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站位,有力的务实举措,高效率、高质量推进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牢巡视整改责任。县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高位推动抓整改。成立由县委书记为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组织部部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副县长和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推进全县巡视整改工作。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研究整改,及时调度部署整改,盯住不放推进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工作高效推进。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发挥了“头雁效应”。二是细化措施抓整改。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8个方面19种问题表现,梳理出具体问题51个,并逐条逐项研究制定了190条具体整改措施,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印发了《中共清水县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成效目标和整改时限,做到了问题一项不漏、任务细化到岗、措施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整改扎实有序。三是形成合力抓整改。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分别牵头负责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的问题整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动跟进,成立巡视整改工作机构,积极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通过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统筹推动整改工作到底到边,构建起了一级抓一级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细。一是建立提醒报告机制。推行“一周一调度”的工作推进机制和“每3天向牵头部门提醒一次、每周向责任领导提醒一次、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一次”的“三个一”工作提醒报告制度,做到整改情况及时掌握、整改难题及时解决、整改成效及时反馈。二是建立挂号销账机制。细化完善问题清单、措施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五张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三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建立县委巡视整改办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合督查,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联动督查的督促督办工作机制,整合督查力量,联合开展综合督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确保巡视整改“全见底”、“不落空”。四是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县委常委和县级责任领导深入分管联系部门和包抓乡镇,全面了解整改情况,认真研究分析问题,点对点指导整改,面对面传导压力;组建142人的联络员队伍,集中开展业务培训3次,确保整改问题无缝对接、整改信息及时沟通、整改结果及时报送。五是建立集中整治机制。针对重点领域共性问题、薄弱环节和关乎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项整改、集中整治,先后开展“一卡通”管理问题、城乡低保、肃清王三运流毒工作“回头看”和意识形态、选人用人等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巡视整改不断深入。

(四)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既聚焦“当下改”的任务,又健全“长久立”的机制,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县委常委会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基本职责工作制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决胜脱贫摘帽十六个攻坚行动方案》《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落实“基层减负年”二十八条措施》《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36项,把整改成果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巩固,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推动巡视整改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深化巡视整改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发力抓好整改落实

至目前,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8个方面19种问题表现51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46个,整改完成率90.2%,正在推进整改问题5个,均已制定了整改落实计划,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党的政治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1.关于“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

(1)针对一些县级领导党的政治建设常识学习掌握不全面的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县委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等重要讲话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今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11次。二是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修订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办法和学习计划,健全完善理论学习督查长效机制和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衡量干部思想素质的重要依据,把测试成绩与领导班子和干部个人年度评先选优挂钩。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政治理论知识测试3次,开展政治理论专项督查检查2次。三是增强政治理论学习实效。持续加强县级层面学习力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县级领导带头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带头开展理论政策“学研测赛”活动,进一步增强政治理论学习实效。

(2)针对一些干部只谈成绩的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党性修养。把讲政治作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干部敢于担当责任。制定《清水县2019年干部人才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各类培训班8期,培训党员干部816人。下一步,县委将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求真务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转变作风。坚持把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县级领导带头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党的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41次,坚持在一线发现问题,现场办公解决问题,推动各级干部作风明显改变。

(3)针对个别部门和乡镇的领导干部在述职材料和对照检查材料中表述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书面诫勉。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党组织负责人、县委督导组、联系县级领导三级审核制,认真审核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确保各类表述准确无误,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深刻领悟“两个维护”的根本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4)针对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在常委会会议上发言不积极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执行《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对需要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提前征求各位县委常委的意见建议,确保会前充分酝酿。二是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鼓励和支持班子成员积极发表意见,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成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

(5)针对有些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末尾表态制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末尾表态制落实不严格的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党委(党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二是指导督促全县55个党委(党组)健全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三是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组织书记述职和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原则。

 3、关于“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还有差距”问题。

(6)针对工业发展滞后的问题。

一是制定《清水县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清水县先进制造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等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配套方案,加快筹建“一区三园”,落实“一企一策”措施,加大对重点企业扶持力度,启动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不断壮大以清洁能源、酒饮食品、新型建材、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总量。今年一季度,全县生产总值8.32亿元,增长6.9%,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865万元,增长8.5%。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今年以来,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1项,总投资7.41亿元。三是持续深化“接放管服”改革、“四办”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简化办事流程,强化对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对接和全程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改造升级。

(7)针对法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律法规列入党政领导主体班培训内容,结合“七五”普发,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普法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切实增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问责处理力度,加强行政部门履职行为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8)针对个别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暂扣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健全完善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防护措施。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今年以来,检查各类企业152户(次),下发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6份、其他行业责任整改通知12份。

(9)针对环保督查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两处非法洗砂点洗砂设备进行了全面拆除,对取水口和河道进行了回填平整;对证照过期仍暗地间歇生产的资源类企业加工设备和料台进行了拆除。二是对主管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扛牢生态环保的政治责任,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治力度,加强对资源类企业的管控,强化日常巡察检查,切实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落到实处。

(10)针对外出报备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外出报备不及时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责成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请假和外出报告报备的通知》。三是建立外出报备情况每半年至少督查检查1次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进一步督促规范全县领导干部正常履行外出报告报备程序。

(11)针对督查问责走形式的问题。

一是对近年来专项行动查处案件进行全面核查,共核查案件60件,处理相关人员77人,其中党纪处分27件31人、组织处理46人。二是对上级纪律检查机关督查反馈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处理不到位的,重新量纪进行了处理。

(二)“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深入方面”

 1.关于“对思想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12)针对县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指导督查抓得不紧的问题。

一是丰富学习方式。全县各级党组织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理论政策“学研测赛”活动。通过“学习强国”和“美丽清水”微信公众号“微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在清水电视台和“清水发布”微信公众号开办“学习时间”栏目,清水新闻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2个专栏。今年以来,红色文艺轻骑兵宣传小分队进基层宣讲32场次,百名讲师进基层宣讲78场次。二是强化指导督促。精心编发《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阅》4期,在“美丽清水”微信公众号“微学习”专栏编发各类理论解读文章112期;每月下发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安排意见,加强对支部学习的指导和日常督促检查。三是深化学习效果。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专题交流研讨4次,全县各级党组织均开展交流研讨、理论测试3次以上,进一步推动理论学习不断深入。

(13)针对个别党组学习仅限于读文件留痕迹,未开展交流研讨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坚持做到每周开展1次集体学习、每两个月至少开展1次交流研讨、每季度开展1次理论测试。二是深化研讨交流。坚持党委(党组)负责人带头研讨交流,今年以来,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研讨交流3次以上。三是认真开展政策理论“学研测赛”活动。系统开展理论知识测试3次,做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记、以考促行。

(14)针对有些部门和乡镇心得体会等材料网上抄袭、理论学习不扎实等问题。

一是对党课讲稿、心得体会、研讨交流材料网上抄袭、相互抄袭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书面诫勉;对政治理论学习走形式、走过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抄袭现象的党课讲稿、心得体会、研讨交流材料等全部进行了整改。二是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将学习走形式、走过场等纳入重点整治范围,教育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到抄袭材料现象不仅是学风文风问题,更是党风政风问题,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质和党性修养。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

(15)针对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政策掌握不全面、理解不透彻,宗教场所“四进”工作仍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县委年初与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在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权重,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干部主体培训班范围,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对照《清水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意识形态思想防线。二是扎实推进宗教场所“四进”工作,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实现了“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全覆盖。

(16)针对个别乡镇对肃清王三运流毒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切实落实问题整改责任。二是督促相关乡镇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肃清王三运流毒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切实解决肃清不彻底问题。三是全县各级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对肃清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切实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党的组织建设不够均衡”方面

 1.关于“干部人才工作有弱项”问题。

(17)针对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宽,专业技术型干部偏少,农林果畜方面的实用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

一是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选人用人导向,全面掌握干部选任程序。二是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严把干部选拔任用“五道关口”,积极推行“654”和“五用五惩”选人用人机制,提高干部选拔任用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全面摸排紧缺人才需求,建立缺口人才需求清单;2019年计划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事业单位招考方式,引进农林果畜类专业技术人才25名;加大本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64期4300余人(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名,切实培养了一大批“土专家”“土秀才”。

(18)针对执行干部报告、回避等制度不严谨,个别单位在推荐干部时民主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严格落实《清水县署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办法》,坚持民主推荐原则,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确保选人用人透明度。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干部选任工作回避制度,研究干部人事时,凡涉本人及亲属的做到一律回避;班子调整配备时充分考虑班子成员亲属关系,避免近亲属在同一单位任职。三是严格落实“末尾表态”制度,坚决杜绝“一把手”先发言、定调子问题的发生。

(19)针对一些岗位干部配备不及时,干部交流不到位,全县空编较多的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在岗人员入编工作,按照《清水县基层项目服务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人员入编登记工作方案》,2018年以来,全县新入编500余人,有效解决了空编较多的问题。二是目前,未按照规定交流的科级干部已调整交流8名,剩余科级干部均分领域、分层次提出了交流调整计划。三是对全县空缺半年以上岗位开展全面摸底,编制科级以上人员岗位配备计划。目前,空编半年以上的岗位,结合机构改革已核销19个,配备7个,其他空岗将结合机构改革有计划调整配备和交流补充。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均衡”问题。

(20)针对县乡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等工作督促指导不够,村集体经济增收途径单一,村党组织书记人选难题没有破解等问题。

一是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30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79个基层党组织;创新推行区域化农村党建工作模式,全面推广“党员说事+”制度,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扎实做好2019年度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的通知》,根据支部班子年度考核倒排序情况,确定了年度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象,结合近5年已完成整顿的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进一步增强后进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困难党员补助资金全部按时发放到位。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通过自述入党时间、入党介绍人、入党经历等情况开展“熟党情、强党性”活动。四是扶持培育村集体经济,推进“一社三站一车间”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拓宽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五是围绕破解村书记选任难题,全面推进村书记专职化,调整不胜任村书记82名,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选聘村文书91名,储备村级后备干部1326人;加大对村级班子成员的培训力度,开展培训3期719人次,村级班子能力明显提升。

(21)针对个别村干部使用村级办公经费交党费的问题。

一是全面清缴用于代缴党费的办公经费,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责令镇党委组织相关村党支部班子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党务基础知识掌握水平,切实提高村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和依法依规管理村级事务工作的能力。二是督促全县260个行政村严格执行村级财务支出程序,认真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四签两盖章一公示”制度。

(22)针对县直部门党建“灯下黑”问题依然存在,教育卫生系统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整体滞后,两新组织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等问题。

一是扎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制定下发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全力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培训力度,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党务干部培训班2期,培训120人,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务干部党建工作能力。狠抓教育卫生系统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扭转教育卫生系统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整体滞后局面。举办教育卫生系统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各1期,培训党组织书记250人、党务干部180人。二是全面规范“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对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的2个“两新组织”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县委组织部、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加大对“两新组织”组织生活会的督促指导,严格落实党务干部备案管理制度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坚决杜绝非党员记录整理党建资料现象。今年以来,举办“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班2期,培训120人,“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党建工作能力明显提升。三是严格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60个县直单位党组织2016年以来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支部换届选举人数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结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14个党组织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召开选举大会,选举人数均达到规定要求,选举程序规范,并报县直机关工委批复后成立新的党组织。

(四)“党的作风建设还有不足”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差距”问题。

(23)针对办公用房超标、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报销差费、违规接受吃请、违规租用车辆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违规领取的差旅费已上缴国库,超标占用的办公用房已全部腾退。相关责任人都给予了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二是全面清理、系统丈量全县84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38栋公务用房,建立台账,绘制平面图84卷236份。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审查,县公安局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以案讲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警务人员严格公正执法、遵纪按章办事。

 2.关于“不作为、慢作为、特权思想、弄虚作假等情况依然存在”问题。

(24)针对个别乡镇惠农资金发放不及时,个别村低保户应退合作医疗费退还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治理。督促乡镇、村进一步严格惠农资金发放程序,及时公开公示发放情况,提高政策落实透明度,确保各项惠农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群众手中。二是强化问责处理力度。对滞留惠农资金和应退低保户合作医疗费的有关乡镇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对应退还农户资金进行了发放退还,对无法退还的资金已上缴国库。

(25)针对2018年全县4个项目未按时开工,4个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六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和县级领导包抓项目责任制,健全完善每半月1次工作汇报、每月1次工作联席会、每季度1次工作促进会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调度力度,督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倒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二是4个未按时开工项目已开工1个,其余3个正在招标;4个进展缓慢项目中,2个项目工程主体已封顶,其它2个项目正在实施主体工程建设。三是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坚决杜绝不落实、乱落实、假落实、少落实、慢落实、机械落实、应付式落实等问题。

(26)针对县公安局对娱乐场所监管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娱乐、特行场所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对全县21家娱乐场所开展检查260余次;严格落实责任区民警管理制度,推行“一对一”监管模式,有效预防和打击特行场所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二是县公安局纪检督察部门加强对局公安系统执法活动、日常管理的督察。三是对履职不到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全部予以追责问责。

(27)针对个别部门主要领导签到不及时或由他人代签的问题。

一是组织人社部门对乡镇、部门干部职工签到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通过核查人员外出、日常参会、履行请假手续、核对签到笔迹等方式,督促全县各级干部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落实考勤制度。二是加大对签到不及时或由他人代签的领导干部问责处理力度,切实以问责倒逼制度执行。

(28)针对副县级以上干部额外报销门诊医药费的问题。

县级以上干部门诊医药费已于2018年终止。2019年部门预算中已上报的离休干部医疗费和退休副县级以上干部门诊医药费预算项目已取消。财政社保专户中历年累计结余结转的离休干部医疗费和退休副县级以上干部门诊医药费,已由财政部门按照程序收回国库。

(29)针对有些单位和个别乡镇领导对待巡视工作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强化对巡视工作的认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切实提高各级部门主动接受巡视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纪检监察机关对对待巡视工作不严肃不认真的单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处理。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工作台账,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临时补记录、说谎造假等形式主义,切实把精力用在抓工作、促落实上。

(五)“党的纪律建设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30)针对部分单位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走形式走过场等问题。

一是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重新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并对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组建38个督导组对全县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全覆盖指导,对2016-2018三个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以巡视组指出的单位为重点,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材料中的缺项漏项问题,督促补充完善。

(31)针对个别重大案件处理不及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对问责不到位的23起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办理贷款案件进行复核,对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违规办理贷款案件频发的9名信用社原主任及客户经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人、行政记大过处分7人、停薪2人、停职1人,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6名责任人在全县信用社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对超过3年不上班的干部职工,由所属党组织给予党内除名,县人事部门给予当事人开除公职处分。

(32)针对卫计、教育行业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不到位,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卫健局党委、教育局党委分别与下级单位党组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靠实责任。二是对党内监督条例落实不到位的县卫健局、教育局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约谈。三是加大廉政教育,县卫健局举办卫计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1期,培训50人;县教育局开展全县校(园)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2次520人(次),通过培训教育,切实增强了卫计、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的自觉性。

(33)针对干部请假、考勤制度落实不严格,巡视组抽查个别单位发现有干部职工迟到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清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并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二是建立干部执行请销假制度与年终考核、评先选优挂钩机制,从严考核评价以促进干部队伍作风转变。

(六)“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34)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在乡镇和县直部门综合目标责任书考核中分值低,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在2018年综合目标考核中,已将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分值提高到36分,党群部门和政府部门考核分值提高到30分;今年考核时乡镇、党群部门和政府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分值将提高到40分。二是县委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盯脱贫攻坚“一号工程”,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科学设置考核分值,及时调整全县在不同发展阶段各项工作的考核分值占比。三是认真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基本职责工作制度》《清水县党风廉政建设七必须七同步贯彻意见》,压紧压实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35)针对巡察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对县委2016年以来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复核排查,每条问题线索按照性质均处理到位。二是制定《中共清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常规巡察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实施方案》,采取常规巡察带专项巡察的方式,组织开展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常规巡察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切实发挥了巡察监督利剑作用。三是选拔34名政治坚定、经验丰富的科级干部组成“巡察组长库”,选拔53名熟悉党建、账务、农业农村等工作的业务骨干和优秀年轻后备干部组成“巡察干部人才库”,并对“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人才库”人员全员培训,提高了巡察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2.关于“执纪监督偏宽偏软”问题。

(36)针对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偏宽偏软,执纪问责标准不一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切实把压力传导到位。对处理不到位、执纪问责标准不统一的进行重新量纪,切实维护了执纪监督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教育培训,规范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三是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紧盯脱贫攻坚和教育、医疗、低保、住房、养老等民生领域,加强监管力度,强化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37)针对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县直部门纪检机构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三转”工作要求,指导各乡镇健全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分工制度,明确乡镇纪委和纪委书委主管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不分管与纪检监察主业无关的工作。二是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在“三个不增加”原则下,采取“单独派驻+综合派驻”方式,推动县直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目前,方案已上报市纪委,待正式批复同意后将立即组织实施,解决县直部门纪检机构人员少的问题。三是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参与惠农惠民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直通直查、全县扶贫领域责任落实和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严肃查处各类作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在工作一线转变职能,在处理问题中转变作风,在查处案件中履职尽责。

 3.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腐败隐患”问题。

(38)针对一些部门和乡镇存在挪用专项经费现象,个别部门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相关乡镇和部门对2012年以来挪用的专项经费按渠道归还,县纪委监委对相关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约谈。二是针对购买各类材料未进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不规范问题,今年以来,相关单位对需政府采购的设备、材料,均按照法律和程序报告采购办进行了政府采购,对项目招投标工作进一步进行了规范,确保各类招投标和采购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39)针对城市基础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土地出让金征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建立应征未征城市基础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征缴台账,推行挂账销号制度,住建部门成立了征收工作组,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二是涉及9宗土地出让金,已收缴8宗,剩余1宗已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有关约定,依法解除了土地出让合同。三是严格执行土地出让交易制度,规范土地出让行为,提高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缩短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对不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履约行为的受让人,建立“黑名单”,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活动。

(七)“扶贫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产业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40)针对六大产业扶持资金发放进度慢,贫困户入股合作社普遍存在产业规模小,全县林果产业增值链条短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六大产业”扶持资金。2018年全县“六大产业”扶持资金已于2018年10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2019年度“六大产业”扶持资金分两批进行发放,目前除尚未完成验收的项目资金外其余扶持资金均已发放到位。二是投入东西部协作扶贫项目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760万元,扶持20个联合社和70个未脱贫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每个联合社补助10万元,每个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8万元,用于办公场所改善、购置农机具、发展产业等,推动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三是果业局制定了《清水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手把手培训果园管理技术,帮助指导群众加强果园管理。今年以来,针对产业发展,全县共组织各类培训64期,培训4362人,全面推行干鲜果园园长制,进一步加大果园后续管理力度。四是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全面推进“五园一中心”建设,有力促进农产品生产、储藏、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41)针对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个别企业存在到期未还款现象,分红及退还股金存在较大风险的问题。

一是全县2015年至2016年累计发放企业带动性贷款,2018年到期贷款已全部收回;2019年到期贷款还款日期主要集中在6月份,第一季度到期的4户20万元贷款,已于5月初全部回收。二是2018年5家集中使用贫困户贷款的带动企业分红资金已全部发放到户;今年集中使用贫困户贷款的3家带动企业一季度分红资金已全部发放到户。三是严格落实《清水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所有涉及贫困户贷款企业的跟踪监管,严控可能出现的分红不到位、贷款逾期等风险;教育引导相关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增强相关企业按期分红、按期还款的意识和主动性。

 2.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仍有弱项”问题。

(42)针对对象识别不精准,个别村将财政供养人员评定为低保户,违规领取低保金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农村低保对象财政收支状况数据核对情况及乡镇需整改问题的通知》,对全县农村低保评定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并督促乡镇对核查出的问题全部予以了整改。二是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处理力度,给予违规领取低保金的财政供养人员和相关责任均进行了严肃查处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全部上缴国库。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农村低保审批程序,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对新增和调整对象按照“申请—审核—公示”的流程,进行集中评审和审批,评定结果在镇村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3)针对一些村存在“一户一策”填写与实际不符现象。个别帮扶干部对自己在村支部的任职不清楚的问题。

一是包抓联系单位帮扶干部对“一户一策”填写情况全面“回头看”,对存在的填写与实际不符现象进行了全面整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动态调整了2019年度“一户一策”帮扶计划。二是县委组织部对相关帮扶单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帮扶单位对帮扶干部开展了精准扶贫业务知识和帮扶工作职责专题培训,采取以考促学的方式检查学习效果。三是举办贫困村第一书记培训办1期培训123人,举办精准扶贫业务培训班1期培训231人;举办村党支部书记、村文书脱贫攻坚能力提升培训班各1期培训540人,进一步提升了各级帮扶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44)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个别村绝大部分建档立卡户对产业发展、易地搬迁等惠农政策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积极推行“扶贫日”工作制度,全面落实“五级书记”遍访制,督促全县各级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加大对贫困户退出认定程序、中央和省市县扶贫政策的宣传讲解力度;进一步提升贫困群众对产业发展、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相关政策的知晓率。二是扎实开展冲刺清零“3+1”行动,对村户脱贫短板全面彻查;认真落实扶贫政策公开制度,及时将相关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在村级公示栏公示,确保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掌握。

 3.关于“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向扶贫资金伸黑手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45)针对扶贫领域违纪案件频发多发的问题。

一是制定《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度》和《惠农惠民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加大查处力度,今年以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6件37人,给予党务政务处分18人、组织处理19人,通报曝光2件2人,形成了有力震慑。二是制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直通直查实施方案》《全县扶贫领域责任落实和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针对扶贫领域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特别是对扶贫资金监管、发放、领取的所有参与人员实行全覆盖、全过程监督,结合干部任前谈话、培训等工作强化教育引导,从源头上消除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八)“十二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扎实”方面

 1.关于“整改方案不具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46)针对整改方案不具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专门力量,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十二届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针对还未彻底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相关单位全力抓好整改。二是对相关单位党委班子进行约谈,并责令对十二届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县委结合本轮巡视反馈问题,扎实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做到每一项具体问题都有县四大组织主要领导或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确保件件有人抓、样样有交待、事事有回应。四是建立巡视整改工作督查检查机制,做到整改工作推进到哪里,督查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有力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

 2.关于“整改措施不得力,问题整改不全面”问题。

(47)针对“住建局对牵头整改的6个问题,只整改2个”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招投标项目管理,县住建局对今年新开工的城区重点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二是全面推行“一申二评三核四批”补助对象认定程序,严格落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制度,坚决杜绝村干部虚报冒领、贪污私分、骗取套取等问题,确保资金拨付精准到户到人。三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全域无垃圾治理,建立城区联合整治机制,组建专门工作组,加大了城市管理力度和基础设施维护力度,城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四是启动西部新城区热源厂建设,加大对东部新城区和老城区供热公司管理,及时更换了老城区老旧供热管网,有效缓解了全县供热压力,城市供热问题大幅度减少。五是县纪委监委对县住建局领导班子进行了约谈,压实县住建局党组整改主体责任。

(48)针对“卫计局、教体局对挪用专项资金、滥用职权等问题没有整改结果”问题。

一是对卫健局、教育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工作约谈,责令对挪用专项资金、滥用职权等问题全面自查自纠。县纪委于2011年和2015年分别对教育系统、卫计系统挪用专项资金、滥用职权等问题立案调查处理,相关人员均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二是卫健局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的申报、预算、拨付、管理内部约束机制;县教育局制定《清水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细则》,对学区(学校)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工程及维修招投标等全面核查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使用。三是严格执行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制度,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和人事制度;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和“三管双签一监督”制度,确保各类专项资金规范使用。

(49)针对审计局在相关问题整改中缺少案例数据的支撑的问题。

一是县审计局对十二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行了“回头看”,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对涉农资金、政府采购、民生领域等方面的问题,督促7个被审计单位查漏补缺,对相关资料收集归类,如实反映相关数据,确保有据可查。二是建立分项目审计问题整改台账,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做到有案例、数据等资料支撑;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做到跟踪督促整改,紧盯不放,直至问题整改到位。三是督促审计部门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各类过程性资料,全面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确保整改程序规范、资料完整、轨迹清晰、手续完备。

(50)针对财政局对涉及本系统的10个具体问题中的2个未进行整改,政府采购不规范、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办公用房超标单位专项检查。组织乡镇、部门认真学习《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规范政府集中采购品目、部门集中采购品目及其限额标准,明确分散采购和公开招标限额,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二是4月上旬对巡视反馈政府采购不规范的相关单位自查结果进行现场抽查,并对近年来政府采购进行了自查自纠。

(51)针对上轮巡视指出应交流干部中仍有部分未交流的问题。

结合机构改革人事变动,目前已交流调整干部8名,对剩余应交流未交流干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干部交流的政策规定和《清水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办法》,制定了交流计划,下一步将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一并进行调整配备和交流补充;持续抓好县直部门中层股级岗位、重点岗位特别是管人、管事、管财、管项目审批等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轮岗交流力度,解决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不能交流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县整改落实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县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任务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力以赴抓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

一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建设摆首位,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抓好理论政策“学研测赛”活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林铎书记在听取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坚决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不折不扣地完成巡视整改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扛牢整改责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始终保持“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清醒认识,杜绝“过关”思想,以更严标准、更实作风,契而不舍地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巡视整改中的引领作用,认真落实县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从实带头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深化统筹联动,强化措施落实。紧盯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逐一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确保所有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大力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全面落实“基层减负年”各项要求,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是健全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筹,坚持标本兼治。通过深化改革堵塞漏洞,着力完善长效化常态化的制度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党组织政治理论提升行动、党组织执政能力提升行动、法制环境提升行动、投资和项目建设推进行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行动、“三资”清理及财务管理提升行动、“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意识形态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决胜脱贫摘帽攻坚行动、选人用人专项行动“十大专项行动”,打好整改工作“组合拳”。以“钉钉子”精神坚决防止边整边犯、反弹回潮,不断转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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