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纪委对红堡镇崔刘村党员刘新华立案审查
刘新华,男,汉族,1969年4月生,甘肃清水人,初中文化程度,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红堡镇崔刘村农民。 2016年12月2日,清水县公安局清公公(巡)行罚决字〔2016〕2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2016年11月23日23时许,清水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警在位于红堡镇崔刘村刘沟组的刘新华家中一房屋内当场发现祁某等四人一桌以打麻将的形式正在赌博,2016年12月2日,清水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刘新华处以4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提供的赌具麻将2副予以收缴,对违法所得240元予以追缴。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十八条之规定,2021年2月23日,县纪委监委对刘新华为他人赌博提供便利条件的问题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