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清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清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6-03-2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7.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8.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纪委部门预算只包含本级预算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县纪委全会、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暨县监委委务会、县纪委专题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组织协调机关调查研究工作,联系县纪委委员;汇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机关有关文件文稿、信息、工作日志,审核制发公文;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批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协调落实机关保密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对外联络接洽等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2.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负责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负责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3.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乡镇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送相关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为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提供决策支撑和信息服务;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4.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并移交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报批的留置申请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对留置报备材料进行审查,对使用留置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和管理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5.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一方面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职责。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承办应由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提出处置建议,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工作,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另一方面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6.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报县委和县纪委监委批准或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审理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县纪委监委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县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受理并处理申请国家赔偿事宜;承办县监委给予的政务处分的解除工作;负责县监委调查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工作;负责提出全县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建议;起草、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对机关有关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进行审核;负责纪检监察规章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6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6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102.11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6年收入预算1102.11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2.1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1102.11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102.11万元, 100% 上年结转0万元, 0%

、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102.1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4.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91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6年基本支出1102.11万元,比20251075.32万元预算减少26.79万元,降低2.5%,降低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24.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7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0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增长(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没有项目。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 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6年预算数为864.19万元,2025年预算846.68万元增加17.51万元,增长2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3 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8.9万元,较2025年预算8.56万元增加0.34万元,增长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0.32万元,降低10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每年召开纪委全会支付租赁会场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96.95万元,较2025年预算99.58万元减少2.63万元,降低2.6%,降低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压减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12万元。

2026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6.42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52.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500平方米,价值535.8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价值26.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6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2026年计划征收50万元。均为办案罚没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纪发20237号关于印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7年)》 的通知有关要求,保障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工作顺利高效开展特设立此项目,申请有关工作经费23万元一是购置办案涉密设备3万元;二是纪检监察内网拓展布线项目12.3万元;三是采购信息化办案用品7.7万元。

2、立项依据:中纪发20237号关于印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7年)》 的通知

3、实施主体:中共清水县纪委

4、实施周期:2025年

5、实施计划:购置办案涉密设备3万元;二是纪检监察内网拓展布线项目12.3万元;三是采购信息化办案用品7.7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购置办案涉密设备3万元;二是纪检监察内网拓展布线项目12.3万元;三是采购信息化办案用品7.7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贯彻落实中纪发20237号关于印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7年)》 的通知,年度内完成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工作,提高纪检监察系统数据保密安全度。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部门转移支付安排资金28万元计划:一是为18乡镇纪委采购执法记录仪约8万元;二是为机关科技赋能案件查办约16万元;三是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约4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4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4个,公开率为100 %。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5年,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 %。截至12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存在的问题。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项目绩效编制完整,目标明确,评价客观公正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5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4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1个,项目支出3 个,转移支付项目1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5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

(二)2026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6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 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 0个、三级指标0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 0个、三级指标0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